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宣传等的高级专门人才。
具体培养目标:
1.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做到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学精神,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追求真理,献身科学教育事业,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本学科的现代实验方法和技能;在所研究的方向范围内了解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具备熟练阅读本学科外文资料及初步利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具有从事科研创新、教育教学、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的能力。
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研究方向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4.思想政治教育
5.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6.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 2 至 4 年,一般为3年,最迟可延至4年。
四、培养方式
遵循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特点和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前沿,实行以研究生为主体的教学方式。主要是重视和促进研究生个性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更多地采用研讨式、参与式等多种教学方式,把课堂讲授、交流研讨、案例分析及教育实践等有机结合,培养研究生创新及实践能力。导师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加强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培养研究生高尚的情操。
五、中期考核
1.考核时间
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在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前进行中期考核。
2.考核合格标准
(1)政治思想表现好;
(2)修够课程总学分,公共学位课中的外国语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且合格,鼓励通过国家外语6级考试;
(3)应会使用电脑,具有通过INTERNET了解学科前沿动态并进行信息交流的能力。
(4)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合格(合格的标准:具有独立搜集和综合分析资料的基本能力;选题合理,能掌握与本选题有关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动态,学术思想清晰;研究方案可行。)
3.中期考核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政治思想表现差者,予以警告。
(2)课程总学分不够者,必须补修学分。学分修够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开题阶段。
(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未通过者,不得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4)政治思想表现和学习成绩均差、明显缺乏科研能力,考核不合格者,应终止其研究生学习,并参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学位论文工作
1.选题和开题
研究生课程学习期间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等工作,把握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前人工作、发展动态,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必须具备科学性、学术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现状分析;课题研究目标、研究的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及其可行性研究;课题的创新性;计划进度、预期进展和预期成果;研究生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并在第四学期末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须在硕士点内进行可行性论证,经认可后才能进行课题研究。
2.学位论文的写作和要求
按“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执行。
3.学位论文的答辩
研究生必须学完规定的课程,考核成绩合格,中期考核合格,完成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其他要求,获得规定的学分后,方能申请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审和答辩时间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学位授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基本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规定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法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