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新喆,山西万荣人,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刑事诉讼法学、婚姻家庭法学。
一、教育经历
本科毕业于山西师大政教系;
研究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二、科研情况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山西省软科学项目1项、山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3项、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1项、山西省委统战部项目2项,参与国家社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项,山西省软科学项目、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等多项;
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3部;在《马克思主义研究》发表论文2篇,《人民日报》(理论版)发表论文1篇,其他核心期刊《理论探讨》、《理论探索》、《山西师大学报》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
三、所获荣誉
山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山西省百部工程二等奖;
国家一流课程、山西省教学成果特等奖的骨干成员,山西师大校级优秀教师;
现任山西省家庭教育学会副会长,临汾市中级法院家事审判专家,临汾市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委员会特邀委员。